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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19-04-15 09:09 作者:王悦 信息来源:温岭日报 浏览次数:

记者从4月12日召开的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治理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专项行动即将启动,接下来将对我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等行为。


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接下来,将力争利用一年时间,对市内所有定点零售药店进行深入监督检查,达到检查率100%、投诉举报查处率100%。“连锁药店等是接下来的重点检查对象。”该负责人介绍,检查范围是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期间定点零售药店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的情况,发现有重大问题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此次严厉打击的欺诈骗保行为包括:将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药品、生活用品、保健滋补品等费用串换成医保支付范围内的费用进行医保交易结算;伪造、变造、涂改医疗文书或者提供虚假医疗费用结算报表、凭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工作人员盗用或冒用他人医疗保障证(卡),利用医保卡套现等。


工作人员提醒,参保人在就医购药过程中,也应引起注意,出借医保证(卡),冒名就医、配药进行医保结算,超量配药或虚构病情骗取药品进行医保结算等情况,都是不被允许的。


刑法中明确,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针对被发现的医保欺诈骗保行为,我市将根据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处罚,其中,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发现相关欺诈骗保行为的市民,可以向我们举报投诉。”市医疗保障局综合业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也可向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反映,举报投诉电话为0576-80610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