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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商品交易市场统计的探索与思考

2019-10-09 14:29:58浏览次数:字体:[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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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交易市场作为商品流通的重要载体,发挥着集散商品、传递信息、配置资源、服务产销、引导消费的重要作用。近年来,温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商品市场的培育发展工作,已形成以重点市场为龙头、区域市场为骨干、专业市场为特色的市场体系,呈现市场群、产业群、城市群互促共进的区域发展特色。为更好地反映商品交易市场发展情况,温岭市统计局积极开展商品交易市场统计调查探索,着力提出商品交易市场统计制度创新的新思路。

一、开展商品交易市场统计探索的背景

(一)市场发展的新形势对统计工作提出新要求。从市场规模来看:2018年,温岭共有商品交易市场130个,实现成交额478.90亿元,比上年增长4.6%。其中,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57个,实现市场成交额435.4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5%。从市场档次来看:全市共拥有全国百强市场1个,全国诚信示范市场2个,省重点市场2个,区域性重点市场3个,重点市场家数位列台州第一。随着商品市场的蓬勃发展,其对产业带动和区域经济提升的作用日益突出,为温岭经济实现稳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支撑。

(二)市场转型的新变化对统计工作提出新考验。当前,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不断推进,电商化交易、集约化建设、平台化发展等新模式、新趋势不断涌现。从现行的统计制度来看,虽然每年都对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成交情况进行统计,但在统计指标设置、调查方法应用等方面仍略显滞后,不能准确反映商品交易市场的新情况,客观上需要完善市场统计调查制度,为党委政府制订有关政策提供数据参考。

二、当前商品交易市场统计存在的不足

对于以市场整体作为统计调查对象:全年成交额超过亿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市场通过填报《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成交情况》年报表,上报市场摊位出租、市场类型等基本情况以及市场成交额数据。对于以市场内单家商户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现行的统计制度主要采取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的法人和个体户开展全面调查,并对调查数据进行超级汇总;对限额以下的企业和个体户按季组织限下抽样调查,并用调查数据来推算总量数据。这两种统计制度在实际统计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一)调查指标较为单一。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成交情况表中反映市场交易情况的主要指标为“成交额”,该指标只能反映被调查市场总体的交易规模,无法同时反映市场内商户的经营状况。而且,在实际统计工作中,由于调查对象复杂、取数依据不足等原因,数据估算成份较大,数据准确性不高。

(二)限上单位达规困难。按照限上贸易企业入库的规定,企业入库时主营业务收入必须达到限额标准,并且需要提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来佐证企业经营规模。但市场内商户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存在大量现金交易,大多不开具正式税务发票。有些实际销售规模上千万的企业,纳税申报的销售额可能只有几百万元甚至更低,纳税申报表上的销售额数据难以达到入库标准,无法作为限上企业入库。以浙江工量刃具交易中心为例,截止2019年8月,800多家商户中限上在库贸易企业仅12家。

(三)限下调查代表性不足。限下抽样调查选取的样本总体规模偏小、经营稳定性差,关、停、转现象时有发生,造成搜集的数据可比性差,样本代表性不尽人意。而且限下抽样调查在样本单位的行业结构、样本分布、样本家数的选择上都基于全市总体情况考虑,对于单家市场而言数据可用性不足,也无法准确地进行单家市场数据推算。

三、温岭商品交易市场统计探索的具体实践

2019年,温岭市统计局通过实地调研、多方对接,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商品交易市场专项统计调查工作,为制度创新积累经验。

(一)开展前期调研。联合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组成调研组对选取新河钢铁市场、浙江工量刃具交易中心、水果批发市场开展调研,并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座谈的方式了解商品交易市场及入驻商户的运营情况、经营环境和客源情况,同时就市场结算情况、财务建账情况及现实统计基础等情况与经营业主进行面对面沟通。调研组还就市场统计调查表初稿征求经营业主意见,为完善调查指标设置,提高调查方案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收集参考意见。

(二)做好表式设计。本次调查共下发两种表式:《温岭市商品交易市场基本情况调查表》由市场管理企业填报,通过设置“市场出租摊位数”、“营业收入”等指标了解市场运营基本情况,“信息化使用情况”、“配套服务设置”、“统计基础”等指标了解市场运营相关情况。《温岭市商品交易市场入驻单位调查表》由市场内入驻商户填报,通过设置“营业收入”、“会计人员设置情况”、“销售软件使用情况”、“政策认知和建议”等调查指标和问卷内容了解入驻商户经营情况和发展需求。

(三)确立调查单位。综合考虑市场代表性、运营平稳性、管理规范性和商户配合度,本次调查选取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中的龙头单位-浙江工量刃具交易中心作为市场调查样本。随后,积极与该市场所在地的市场监督分局、税务分局、市场管理公司进行沟通联系,收集市场内商户名单、联系方式、单位类别、纳税类型等相关信息。最后选取市场内发展较好、规模较大的企业60家、个体户20家作为市场入驻商户调查样本,为下一步正式开展市场统计调查作好准备。

(四)开展现场调查。本次调查充分借助第三方统计调查力量,委托温岭市统计事务所抽调业务精、责任心强的调查员开展现场入户调查工作。同时,为了提高被调查商户配合度、增强源头数据质量,委托市场管理人员作为陪调员,全程陪同一起做好入户调查工作。

四、市场统计调查探索中遇到的困难

(一)从市场管理方来看:

1.数据收集较有难度。温岭大部分市场主要功能局限于为商户提供经营场所。市场管理方的主要运营模式是:建设房子、出租摊位、收取租金,缺乏较为完善的市场规范管理制度。市场管理方为商户提供的服务多局限于物业管理。商户除对管理公司上交租金以外,其他一律与管理公司无关。管理公司除了掌握商户的企业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外,对于商户销售情况、经营业绩等情况难以准确掌握。

2.统计职责落实困难。市场管理运营企业只承担其归属行业的专业报表统计法律义务,不具备承担其内部商户统计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市场管理方对于内部商户统计数据需求不强,没有意愿也没有义务专门开展内部商户相关统计工作。而且,商品交易市场统计只在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中开展且每年只统计一次,因此大多市场管理机构对统计工作重视不足,统计力量薄弱,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相对滞后。

(二)从市场内商户来看:

1.源头数据质量较差。商品交易市场内部商户数量众多,且大多数为小规模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大多没有专兼职会计人员,也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账册,一些调查对象甚至说不清自己的经营情况,取得真实数据的难度非常大。以浙江工量刃具交易中心为例,838家商户中个体工商户有622家,比例达到74.2%。在接受调查的商户中,65.0%的个体商户和11.7%的企业商户没有设立会计人员,没有建立财务账册。

2.调查配合程度较低。多数经营业主出于对商业秘密的隐私考虑,以及对未来税收政策的顾虑,在思想上存有戒备心理,担心提供的调查数据会成为市场对其增加摊位租金的依据和纳税处罚的依据。在调查中,对“销售收入”、“购货成本”、“物流费用”等核心经营情况故意回避或随口报数,统计配合程度低,漏报、瞒报现象较为突出。

五、完善商品交易市场统计工作的思考

(一)强化顶层设计,优化统计调查体系。

1.优化统计指标设置。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统计调查制度中的关键指标:“市场成交额”指标,与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的统计指标重合。在实际统计过程中,往往直接从部门统计报表中取数,工作重复、数据质量难以把握。建议上级统计部门综合考虑基层在统计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适当调整相关指标设置,摒弃一些无用的指标,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提高数据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2.拓展统计调查方式。专项调查和一次性问卷调查相对常规报表,具有工作量小、反应成果快速等优点。在现行统计制度基础上,对于定期报表难以反映的问题开展相关专项调查和一次性问卷调查,获取有关信息补充市场统计不足。例如以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为单位开展名录专项摸底调查、以问卷形式开展市场发展困境和政策需求调查等。

3.探索数据评估方法。在条件允许的市场内,探索开展市场商户数据评估工作。可以根据销售商品类别和摊位地理位置将整个市场划分若干交易区,每个交易区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抽取样本单位,分区块进行数据的收集、整理和评估,进而评估市场整体数据。

(二)夯实统计基础,构建统计工作机制。

 1.推进统计基础建设。加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单位的统计规范化建设,健全统计台账建立和统计岗位责任制实施,理顺统计信息来源渠道,规范统计管理流程。鼓励大型亿元市场开展统一收银结算、统配物流运输等工作,加强市场信息化建设,积极引进现代信息技术,利用数据信息平台、电商应用平台推进数字化管理和大数据应用,多渠道地挖掘数据资料,丰富市场统计调查基础资料来源。

2.完善调查名录库建设。市场商户名录库的建立和完善是调查开展的基础。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在现有统计名录库的基础上,实施部门名录信息互换共享。加强与商务、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名录基本信息与工商备案登记比对、名录经济规模信息与税务应税信息比对、名录在地信息与市场摊位租赁信息比对等方式,建立统一完整、不重不漏、信息真实的市场商户基本单位名录库。同时引导并协助市场管理方做好商户信息档案编制,定期记录新增、停业或退出的商户,构建以市场为单位的商户增减变动台账制度。

(三)搭建协作平台,营造良好统计环境。

1.发挥部门统计力量。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所在乡镇统计中心和所在市场管理办公室,以市场管理企业为主导,定期开展市场内准限上企业和大个体的培育和摸查工作,每家大型商品交易市场每年至少培育一定家数的准限上单位进入统计名录库。

2.加强统计法制宣传。商品交易市场内商户众多、类型复杂,许多单位未对提供政府部门的数据产生足够的认识,统计配合程度低。可采用“集中培训”、“经常性宣传”等方式,由市场管理牵头,对入驻市场的商户开展统计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并对统计数据的保密性进行承诺,取得商户对统计工作的理解和配合,引导商户如实填报统计数据,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