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6-29 16:11 信息来源:温岭市政府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1月1日起至2016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温岭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wl.gov.cn/xxgk/xxgknb/rmzf_2077/)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温岭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19号;邮政编码:317500;咨询电话:0576-86105197;电子邮箱:wljtxx@163.com)。

一、概述。

2016年,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温岭市交通运输局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明确局办公室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坚持“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和单位,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职能科室(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61月1日—201612月31日,通过温岭市交通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动态信息128余条,通过温岭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正式发文的政府信息74条(次),涉及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预算公开、监督检查、人事管理、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制度建设等项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我局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因未按规定期限予以回复,市法院判定交通局行政违法。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和需要改进的方面: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项目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尤其是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等重点公开的内容及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完善。我局将有针对地加强薄弱环节的建设,积极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深度发展。对市民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合理分类,通过专栏形式发布相关信息,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和专业性,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2016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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