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22 09:09 信息来源: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要求,由温岭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至。本报告在“中国温岭”门户网站(www.wl.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欢迎查阅。 

  一、概述 

  2015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暂行办法》精神,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暂行办法》,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市政府在全市依法行政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全面的部署,与各单位签订了责任状。年中印发了《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温政办发〔2015〕101号),制定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拓展公开渠道,方便群众及时获得政府信息 

  为方便群众及时获得政府信息,我市切实抓好政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一是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使政府信息查询更加便捷、内容更加丰富。抓好“温岭市阳光工程”网站建设。网站涵盖了温岭市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保障性住房、教育招生、事业单位招聘、医疗服务收费、征地拆迁补偿、重点建设项目推进等16个子项目。三是抓好各网站之间的连接。市政府网站与各部门网站、镇(街道)网站之间的连接,实现信息互通互享。四是完善图书馆、档案馆的群众查询场所建设,方便群众查询政府信息。2015年,我市还通过政务微博、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等其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加强监督考核,促进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市委、市政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市政府印发了《2015年度温岭市依法行政和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标准》(温政办发〔2015〕100号),年终对市直各部门和镇、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并予以通报。今年还对历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四)聚焦工作重点,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2015年,我市按照省、台州市工作要求,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以点带面,依法有序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认真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4项、调整24项,并将清理结果以温政办发〔2015〕109号文件在温岭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全面落实浙江政务服务网温岭分网的建设工作,以政务服务网为载体实现网上晒权、网上行权,全力打造四张清单一张网,及时公布37家市直部门行政权力4633项。所有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其他类部分事项已在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全市入库事项526项,服务进驻率100%。 

  二是推进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对行政执法机关适用于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都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主动公开。2015年,全市共公开行政处罚结果22266 条。 

  三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各单位及时公开2015年财政预算和2014年决算情况。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逐步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每半年公开“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四是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做好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市住建局全面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及时公布廉租房房源信息和申请廉租房家庭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做好征地拆迁补偿信息公开。市国土局加强征地信息、出让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公开各类征地信息和土地出让信息。2015年全年共公开土地供应计划1条,出让结果公告38条,土地招拍挂信息公开45条,征用土地方案公告2条,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条,基准地价调整信息2条。 

  五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 

  六是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1.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等社会保险信息。及时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癖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 

  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低保调标、救助资金下拨文件通知,公布最低生活保障、重残救助、医疗救助、特困救助等各类救助信息,以办事指南形式公布各类社会救助的办事程序及办理时限。全年共公布各类信息30余条。 

  3、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市教育局负责做好市属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动态、收费标准等信息公开。推行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把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等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公开。 

  4、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项的信息公开,推动各类医疗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市卫生局推进医疗服务阳光公开。 

  七是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推进政府各有关部门公开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企业信息。做好注册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登记、股份出质登记、行政处罚等法定公示信息的公开工作。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时条例》的规定,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公开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涉及企业的行政处罚共398个。 

  八是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推进空气质量和水质环境信息公开。市环保局在网站上公开环境温岭市空气质量日报,发布空气质量指数值、PM2.5浓度等。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实现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受理、审批、验收的全过程公开。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 

  九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市市场监管局做好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监督抽验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市共进行食品定性快检82118批次,总体合格率99.4%,开展重点品种定量抽检1581批次,检出不合格33批次,均严格落实后续处理措施。并及时发布食品安全相关信息394条,食品消费警示信息共12期。 

  十是推进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公开应急救援预案。包括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等预案。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加强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印发《温岭市安全生产诚信管理“黑名单”制度》,将涉及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列入“黑名单”,通过新闻媒体或市安监局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547条,其中各单位在“中国·温岭”政府网站上公布信息26666条,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信息的同时将纸质信息报送市图书馆、档案馆二个信息公开查阅点。内容涉及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领域。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全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245件,其中市本级收到11件,部门和镇、街道收到21234件。当面申请21151件,网络申请10件,信函申请85件。申请公开主要涉及企业登记信息、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规划建设等方面内容。同意公开的21189件,同意部分公开的10件,不予公开的5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13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16件。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原因主要是申请的内容不是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所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都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没有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案件共4起,1起被依法纠错;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共9起,1起被依法纠错。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力量薄弱。大部分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是兼职人员,且人员经常变动,容易造成工作脱节。二是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公开数量不够,公开信息不及时,6个单位仅在网上公开信息未向公共阅览点报送纸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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