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09 09:10 信息来源: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要求,由温岭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中国温岭”门户网站(www.wl.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欢迎查阅。 

  一、概述 

  2014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暂行办法》精神,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透明政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健全考核机制,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暂行办法》,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市委、市政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市直各部门和镇、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市政府印发了《2014年度温岭市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标准》(温政办发[2014]89号),考核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基础工作、公开内容、社会评估等,明确了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平时还加强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拓展公开渠道,方便群众及时获得政府信息 

  为方便群众及时获得政府信息,我市切实抓好政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一是抓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增加信息公开栏目,保证网络顺畅;二是抓好“温岭市阳光工程”网站的建设,丰富栏目内容;三是抓好各网站之间的连接,包括市政府网站与各部门网站、镇(街道)网站之间的连接,实现信息互通互享;四是完善图书馆、档案馆的群众查询场所建设,方便群众查询政府信息。2014年,我市还通过政务微博、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等其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聚焦工作重点,依法有序深化公开内容 

  2014年,我市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74号)和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台政办发〔2014〕125号)要求,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以点带面,依法有序公开政府信息。 

  1、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我市全面开展权力清单制度,梳理并公开各工作部门权力清单,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促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情况。继续推进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包括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并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 

  二是推进行政处罚结果公开。我市全面推行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工作,各行政执法机关在本单位门户网站“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专栏中公开行政处罚结果。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主动公开案件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2014年共公开行政处罚结果11716条。 

  2、继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财政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除按有保密规定不宜公开其资金使用情况的部门和4个垂直单位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向社会公开了2014年度财政预算。财政预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二是推进“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全市共有75个单位公开了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公开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3、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征地拆迁补偿信息公开。市国土局、住建局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公开。公开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和征地拆迁工作程序,维护被征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公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公开征地和拆迁的补偿标准、实物指标、工作程序、补偿结果、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加强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市住建局全面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制订了《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并及时在“温岭阳光工程”网上公开;及时公布廉租房房源信息和申请廉租房家庭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由市财政局负责在网上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充分保证所有愿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都能及时地、机会均等地获取政府采购信息。逐步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 

  四是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市发改局在网站上开设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重点公布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监管等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共公布各类项目信息282条。 

  4、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1)推行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做好市属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动态、收费标准等信息公开,把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等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在确保学区内学生入学的基础上,公办学校在省定的班额内,如有多余学额,一律依照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摇号的办法确定招生名单。 

  (2)促进科技领域信息公开。由市科技局负责,将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科技资金奖励政策和科技计划申报程序等通过网络和其他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重点对科技专项经费使用,对全部入选项目进行公示。2014年对84项第一批温岭市级一般性科技计划项目、4086项授权专利奖励、18项科技重大支持项目验收项目和16项2014年工业科技重大支持立项项目在网上进行了公示,涉及科技补助资金共3648.39万元。 

  (3)加强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全市所有医院,包括民营医院均实行信息公开公示制, 每季度向社会公示主要医疗服务指标。目前,公立医院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率降至12.97-26.10%,住院抗菌素使用率降至40-66.8%。各医疗卫生单位在政府服务网中公开药品及耗材采购信息。在单位电子显示屏、公示专栏、咨询处等醒目位置,公示所有药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方便患者查询,同时为门急诊和住院病人提供详细的费用清单。 

  (4)加大就业信息公开力度。市人力社保局在网上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规划、政策、措施,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信息等。 

  (5)加强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低保标准调整、救助资金下拨等文件,公布最低生活保障、重残救助、医疗救助、特困救助等各类救助信息,以办事指南形式公布各类社会救助的办事程序及办理时限。 

  5、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1)着力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推进空气质量和水质环境信息公开。市环保局在网站上公开温岭市空气质量日报,发布空气质量指数值、PM2.5浓度等。二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实现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受理、审批、验收的全过程公开。三是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 

  (2)继续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一是公开应急救援预案,包括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等预案。二是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三是加强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2014后累计公开一般生产安全故事信息6起。四是建立温岭市安全生产诚信管理“黑名单”制度。将涉及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列入“黑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和市安监局网站向社会公开。 

  (3)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重点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体系建设及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等信息公开工作。每月在温岭食品安全网检测公告栏目公布全市食品安全检测信息,通报全市违法食品药品广告监测情况。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2014年开始实行食品安全信息黑名单制度,共公布食品安全信息黑名单3批次,涉及12家违法违规企业(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227条,其中各单位在“中国·温岭”政府网站上公布信息4511条,在图书馆公开政府信息2475条,在档案馆公开政府信息2446条。内容涉及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领域。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全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件,其中市本级收到3件,部门和镇、街道收到26件。当面申请5件,网络申请14件,信函申请10件。申请公开主要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规划建设等方面内容。同意公开的19件,同意部分公开的2件,不予公开的6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2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3件。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原因主要是申请的内容不是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所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都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没有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对照《条例》的规定,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单位不仅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且有创新有特色,个别单位仅应付工作,存在内容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二是个别单位存在重部门子网站建设、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的现象。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15年,我市将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一是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提升主动公开数量;二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畅通申请渠道,及时协调解决依申请公开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三是进一步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四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继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201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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