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12-31 11:41 信息来源:温岭市政府 浏览次数: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卫生工作重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切实推进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对行政权利的民主监督,方便了群众办事,有力地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就一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落实责任,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局党委将政务公开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业务开展,树立卫生系统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印发了《温岭市卫生局2014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对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和目标,并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医疗卫生单位综合目标考核,不定期开展督查,确保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

二、聚焦重点,依法有序深化公开内容

(一)政务信息公开概况

在“中国.温岭”政府门户网站及卫生门户网站上,我局按要求积极主动公开各类政务内容。2014年,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上主动发布信息和文件共68条(个)。

(二)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依法需要保密的外,一律及时公布,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动态调整、定期公开等制度,在门户网站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法律依据、办理条件、办事流程、经办科室和联系电话等,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图。做好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窗口建设,做好行政许可办理的政策、程序和审批结果的公示。

二是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公开。主动公开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内容包括收入预决算总表、基本支出预决算明细表、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预决算明细表、基本建设类预决算明细表等4张表格,并全部细化到款级科目;“三公”经费每半年公布一次。

三是推进文件等政务信息公开。依法及时主动公开文件、通知等政府信息,做到在信息生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在“中国· 温岭” 政府门户网站和卫生门户网站公开,同时及时报送市档案馆、图书馆备查。同时,进一步深化新闻发布制度建设,做优做大“温岭卫生”等微博、微信平台,配合推进“浙江发布”网络平台宣传,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引导社会和网上舆论。

四是推进卫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每季度公开市管8家医疗单位“阳光用药”信息,包括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比例、抗菌药物占药品使用比例等,有效监督各医疗机构合理用药,降低病人的医疗费用。指导各医疗卫生单位药品和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及信息公开100%,并不定期开展督查,未发现违反上级有关规定情况。各医疗卫生单位在电子显示屏、公示专栏、咨询处等醒目位置,公示所有药品、医用耗材等医疗服务收费信息,方便患者查询,同时为门急诊和住院病人提供详细的“费用清单”,及时消除患者对价格的疑虑。

三、抓好服务,方便群众及时获得政府信息

严格按照省政府“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要求,梳理部门责任清单,共梳理18项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职责;全面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共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6大类92项,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做好省政府统一互动平台、便民服务信息公开等工作。

四、优化服务,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受理、审查、补正、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公开需求。今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情况,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对照《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府的要求,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是兼职人员,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

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市法制办的要求,进一步拓展公开领域,创新公开方式,完善政务公开机制,提高公开透明度,促进政务公开向规范化和纵深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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