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2-01-25 09:10 信息来源: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温岭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中国温岭”门户网站(www.wl.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欢迎查阅。 

  一、概述 

  2011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中心,坚持以建设法治政府为主线,重点突出打造阳光政府,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稳步推进,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回顾一年来,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真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市政府在全市依法行政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上对如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并要求全市各部门、镇(街道)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当作着力打造阳光政府的重要工作来抓。 

  (二)稳步推进。在每次的政府法制工作例会和乡镇法制办主任会议上,对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都进行通报,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档案馆和图书馆每季度向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各单位政府信息纸质报送情况,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稳步推进;同时,各镇(街道)继续加大“三公经费”及预算的公开力度,强调细化预算公开项目成为今年政府信息公开的亮点。我市所辖的11个镇和5个街道的“三公经费”及预算全部在市人大网站上公开。督促镇(街道)重点公开各类涉农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审计情况,以及其他村民普遍关心,涉及农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督促各部门重点公开行政许可办理事项、重点项目审批和实施情况、税费征收和减免政策等内容。 

  (三)落实责任。为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印发了《2011年度温岭市政务(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标准》(温政办发[2011]101号文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考核分值为2分。考核内容分为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基础工作、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和总体印象等,并在年终实施考核,将评选出10个全市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凡有政府信息公开职能的60个单位,只要有涉及政府信息内容的材料,都及时地在相关载体上公开,保证公民能及时得到政府工作的有关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化、制度化。2011年公开政府信息5272条,基本覆盖了《条例》关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访问总数达到60万多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市政府及各部门、镇(街道)受理依申请公开共48件,都在规定的期限内给予了公开和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没有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 市政府受理了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复议2件,目前正在办理之中。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对照《条例》的规定和台州市政府的要求,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虽然全市16个镇(街道)和44个部门单位都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很不平衡,好的单位不仅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且有创新有特色,差的单位仅应付工作;二是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标准尚未出台。按《条例》规定,依申请公开可以收工本费等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家主管部门制定,但现在尚未下发,目前尚未启动依申请公开的收费问题;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应进一步加强。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12年,我们将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和上级政府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公开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法制化、正常化轨道推进。 

 

     

                                   201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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