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温岭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wl.gov.cn/xxgk/xxgknb/rmzf_2077/)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温岭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19号;邮政编码:317500;咨询电话:0576-86105197;电子邮箱:wljtxx@163.com)。
一、概述。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开展,把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所有应公开的文件、信息如人员招聘、资格认定、招投标事项、招生考试等都及时在温岭市政府门户网站和交通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
我局由主要负责同志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重视、责任明确,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截至2010年底,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0年1月1日—12月31日,通过温岭市交通局门户网站和台州市交通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动态信息18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10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2.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综合制度规范,形成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良好工作局面。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2011年1月5日